怎麼看了那麼久還是不懂緊急命令、全國總動員跟災難防救法的差別


也許這個報導會清楚一點點


一個是民間


一個是軍事?






921時…做不好拔階送軍法


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:2009/08/15 04:09 記者許紹軒/特稿


八八水災的災區廣闊,拘泥於災害防救法而堅持要以殘破的民政系統救災,無異是緣木求魚,馬總統應該要把人命放在法律之上,讓軍方全面接管救災,才可能結束現在的混亂。


軍隊具有高度服從性,不質疑任務且命令貫徹如臂使指,在混亂中,軍隊可以不理會外在干擾而完成任務。


與這次八八水災最大的對比就是九二一震災。九二一當年的國防部長唐飛、參謀總長湯曜明、陸軍總司令陳鎮湘、聯三作戰次長胡鎮埔,其中湯與陳都是陸軍出名的悍將,陳鎮湘被派為前進指揮官,先是UH-1H、後是S-70C直升機,每天就在災區上空視導下命令。


湯曜明一開始就對全軍定義救災任務為「作戰任務」,做不好視同作戰失敗,該拔掉該送軍法都照規定來;陳鎮湘更狠,直接對軍團師、旅級救災部隊的部隊長下「任務式命令」,限定某時救災部隊必須到指定災區「向我報到」,北部與南部總計數萬名部隊想盡各種辦法就是要在時限前抵達災區,而五四工兵群「連炸帶挖」漏夜搶通埔里、霧社等聯外道路,更是軍令如山所帶來的高效率。


在一片混亂中,想要有高效率就需要軍事化管理,不是軍事化管理的組織,很難擁有高效率,這是難以撼動的事實。


哪一條法律在立法時不是想盡辦法訂得周延?災害防救法亦復如此,馬總統開口就談法律問題,卻不面對支撐災防法的民政體系早已殘破不堪的事實,讓人一時間以為是在課堂聽馬老師講課,人民要的是能做實事的總統,而不是口沫橫飛的教書匠。












高層指出,災情發生後,曾私下多次建議馬總統頒布緊急命令,也分析箇中差別與利弊,但馬總統堅持依照災害防救法,「也沒有辦法!」高層強調,馬總統多次宣示,不需要緊急命令,「這條路已經不可能了!」召開國安會議,啟動國安機制,其實就是緊急命令的「替代方案」。












說顏色很濃其實也還好


只是我非常討厭馬先生這個人而已


其他反而還好


邱毅、胡志強也都不討厭


陳菊、蘇貞昌也不喜歡


尤其排斥杜正勝


馬英九用人之爛猶如陳水扁用了杜正勝一般


嘖嘖





 冷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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